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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校四个领域(校办企业)腐败风险要点自查整改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综合管理部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11-17

各所属企业: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四个领域腐败风险专项清理整顿工作视频会、学校动员会等工作要求,现将校办企业领域腐败风险要点自查及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序号见附件“风险要点”)

    1. 资产公司负责:

    (1)高校对所属企业监管制度是否完善(序号1-6)

    (2)高校对所属企业管理机制是否完善 (序号7-9)

    (3)对所属企业的监督执行是否到位(序号28-29)

    2. 所属企业负责:

    (1)所属企业内部制度体系是否健全(序号10-15)

    (2)国有资产产权变动、收购或处置重大资产行为是否规范(序号16-21)

    (3)所属企业经营管理是否规范(序号22-27)

    二、工作要求

    1. 根据任务分工,要针对每一项“风险要点”进行自查,提供自查整改报告如下:公司已有管理制度、重要事项会议纪要、需制定修订的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下一步整改计划。

    2. 工作流程:所属企业根据整改情况表(附件)进行材料梳理、撰写整改报告于11月30日前报资产公司——资产公司根据材料进行实地核查——把核查情况向各公司反馈——待意见汇总后形成校办企业整体报告报学校纪委。


    附件:高校四个领域腐败风险要点整改情况表


资产经营公司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