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所属企业:
根据学校2021年第七次党委常委会会议和第七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桂林理工大学中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校属企业主要负责人任前经济责任告知暂行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
附件:《桂林理工大学中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校属企业主要负责人任前经济责任告知暂行办法》(桂理工〔2021〕15号)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2日